南昌市森林公安局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公告
根据南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洪府厅发[2006]108号),经研究决定,南昌市森林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人数和岗位
聘用单位:南昌市森林公安局
聘用人数:共1人
聘用岗位:司机兼公安内勤岗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6、招聘对象为复、退伍军人的,需高中以上学历;警校或公安学校毕业生,需中专以上学历;
7、具有南昌城区户口,男性;
8、有3年以上汽车驾龄和C1以上驾照;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信息发布
11月16日在江南经理人网(http://www.jncxo.com)、江南人才热线(http://www.rcnc.net)网、南昌晚报上发布招聘信息。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成绩入闱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和体检通知等所有通知事项均在江南经理人网(http://www.jncxo.com)上发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09年 11 月25日上午9:00至 11月 30日下午17:0 0,考生可从江南经理人网(http://www.jncxo.com)进入报名系统。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不符合公告所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
(一)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5:1,在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时,经市人事局同意,可适当放宽至3:1;如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时,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
(二)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实行计算,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处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岗位综合基础知识。
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如果笔试开考比例为5:1的,入围面试的人员按1:3确定;如果笔试开考比例如为3:1的,入围面试的人员按1:2确定。如遇名次并列的可以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因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素质。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考分和面试考分加权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同职位面试考生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名次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聘用、待遇
体检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取消资格后不再予以递补。公示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八、考试收费
按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笔试费用为每人40元;面试费用为每人30元。
九、其 他
1、应聘人员有《南昌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洪府厅发[2006]108号)第三十三条所列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2、公开招聘设立咨询电话,应聘人员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市企业经营者评价推荐中心联系,咨询电话:6277686 3986578
3、为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设立公开招聘监督电话,监督电话为: 3884291。